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:

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

2005128日信息产业部第1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200528日发布,自2005320日起施行)


第一条 为规范互联网IP地址资源的使用管理,保障网络安全,维护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根本利益,推动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国际IP地址管理机构获得IP地址的单位,以及将IP地址分配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单位,适用本办法。

第三条 直接从国际IP地址管理机构获得IP地址并自行使用或分配给其他用户的单位,称为第一级IP地址分配机构。
从第一级IP地址分配机构获得IP地址,除自用外还分配给本单位互联网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的单位,称为第二级IP地址分配机构(后续级别依此类推)。

第四条 国家对IP地址的分配和使用实行备案管理制度。

第五条 信息产业部负责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、公益性互联网络单位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IP地址备案实施监督管理。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的IP地址备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。

第六条 信息产业部统一建设并管理全国互联网IP地址数据库,制定和调整IP地址分配机构需报备的IP地址信息。各省通信管理局通过该数据库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报备的IP地址信息。

第七条 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应通过信息产业部指定的网站,按照IP地址备案的要求,以电子形式报备IP地址信息。

第八条 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在进行IP地址备案时,应如实、完整地报备IP地址信息(具体内容见本办法附录)。

第九条 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应自取得IP地址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IP地址信息的首次报备。

第十条 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申请和分配使用的IP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,应自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通过信息产业部指定的网站以电子形式提交变更后的IP地址信息。
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,应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备变更后的信息。

第十一条 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IP地址信息报备,由其集团公司(总公司)和省级公司(省级分支机构)共同完成。
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集团公司(总公司)负责报备由其申请、使用及分配到省级公司的IP地址信息。各省级公司负责统一报备其自身及其所属公司申请、使用和分配的IP地址信息。

第十二条 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、中国科学技术网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互联网、中国长城互联网等公益性互联网的网络管理单位,应按照本办法统一完成其申请、使用和分配的IP地址信息报备。

第十三条 IP地址分配机构同时作为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,应如实记录并保存由其提供接入服务的、使用自带IP地址的用户的IP地址信息,并自提供接入服务之日起5日内填报IP地址备案信息。

第十四条 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IP地址管理制度。

第十五条 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在分配IP地址时,应通知其下一级分配机构及时报备IP地址信息。

第十六条 信息产业部及省通信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对IP地址分配机构报备的IP地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,不得向他人提供,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第十七条 违反本办法第八条、第九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三条规定的,由信息产业部或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给予警告或处1万元罚款,或同时并处以上两种处罚。

第十八条 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,未建立IP地址管理制度的,由信息产业部或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给予警告或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,或同时并处以上两种处罚。

第十九条 本办法施行前已直接从国际IP地址管理机构获得IP地址并自行使用或分配给他人的单位,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,按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手续。

第二十条 本办法自2005320日起施行。


附录:需报备的IP地址信息

一、备案单位基本情况
包括备案单位名称、地址、单位性质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、联系人姓名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。

二、备案单位的IP地址来源信息
包括IP地址来源机构名称、IP地址总量、各IP地址段的起止地址码等。

三、备案单位的IP地址分配使用信息
(一)本单位自用的IP地址信息:包括IP地址总量、各IP地址段起止码、使用方式、网关IP地址、网关所在地址;
(二)尚未分配的IP地址信息:包括IP地址总量、各IP地址段起止码;
(三)向其他用户分配的IP地址信息:包括用户基本信息(名称、单位类别、所属行业、详细地址、联系人姓名、电话、电子邮件)、分配的IP地址总量、各IP地址段起止码、网关IP地址、网关所在地址、使用方式等。

四、自带IP地址的互联网接入用户信息
包括用户基本信息(名称、单位类别、所属行业、详细地址、联系人姓名、电话、电子邮件)、自带IP地址总量、IP地址段起止码、自带IP地址的来源、网关IP地址、网关所在地址、使用方式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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