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网站主页底部标明备案编号的重要提醒:

关于网站主页底部标明备案编号的重要提醒

尊敬的用户:

根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的相关规定,所有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,在网站开通时,必须在网站主页底部居中位置清楚标明其备案编号,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的官方网址,以便公众查询核对。

如果网站没有在备案编号下方正确放置该链接,住所所在地的省通信管理局将责令其限期改正,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根据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近期的监管要求,请务必在1225日之前,按照法规要求完成已备案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超链接工作。链接必须指向工信部官方网站:http://www.beian.miit.gov.cn

如果逾期没有整改到位,将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风险。请各位用户尽快检查并按要求落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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